- 发布人:党政办
- 时间:2022-04-26
- 来源:党政办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琼教安〔2022〕31号)《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卫健委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琼教体〔2022〕32号)要求,经学校研究,现将“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及校园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放假时间:4月30日至5月4日,共5天;4月24日安排第十周周二教学任务,5月7日安排第十周周三教学任务,各学院(部)、各部门4月24日、5月7日正常上班。
二、做好假期各项安全工作
“五一”假期期间,学校实行常态化闭环管理。各学院(部)、各部门应按以下要求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及校园安全工作:
(一)继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在前期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基础上,各学院(部)、各部门要在节前组织人员,加大力度,对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等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重点对校园内存在消防、防风防汛安全隐患部位开展排查,做好整改台账,及时按要求整改,切实做好防风、防汛、防火工作。节前,各学院(部)、各部门要关好办公室、实验(实训)室以及实训楼楼道内的门窗,关闭电源、水源,妥善保管好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化学实验物品。太阳集团tyc5392022年“五一”节前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详见附件)应于4月29日上午下班前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到党政办秘书科存档。(责任部门:各学院(部)、各部门)
(二)加强全体师生防疫教育及管理工作。“五一”假期全体师生员工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区,原则上不离岛。特殊情况确需离岛的,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学生经辅导员、学院书记、学生处、分管校领导审批;教职工经所在学院(部)、部门负责人、人事处、分管人事校领导审批后方可离岛。出行前需了解出发地和目的地疫情管控政策,行程中做好防护。人事处、学生处要建立师生防疫台账,精准掌握师生假期间健康状况和出行方向。疫情防控期间,禁止任何个人私自在校内开展培训、经营等活动。
全体师生不得前往省内涉疫区(含陵水)及中高风险地区,其他市县师生可以离校返家,“五一”节前分别由人事处、学生处落实全体师生签订安全及防疫承诺书。师生员工在岛内活动时,倡导在学校或家庭所在地休假,减少跨市县流动,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在外出行的师生员工行程中应携带足量口罩和速干手消毒剂,主动配合交通场站等场所做好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地点码、行程码”等防控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尽量减少交谈,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师生员工要做好每日自我健康监测,返校时如实提供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凭正常“两码”返校,分别由人事处、学生处收集师生健康材料。(责任部门:人事处、学生处)
师生假期返校前按以下条件返校(因目前省里疫情防控政策变动频繁,返校前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1.入岛时如有14天内中高风险旅居史需在入琼口岸集中隔离14天,并于第1天和第13天分别采样进行免费核酸检测。隔离期满核酸检测阴性后,再进行7天的居家(大学生居学校隔离室)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近期的旅居史。
2.入岛时如有14天内涉疫区旅居史需凭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办理登机(车、船)手续。入琼关口提供1次“落地”免费核酸检测服务,采样后放行,居家(大学生居学校隔离室)等待结果。从4月2日起,14天内有上海、吉林等重点涉疫区旅居史来琼人员,实行“7+7”管控措施,即自费集中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集中隔离期间每天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第9、11、14天核酸检测。
3.低风险地区入岛需凭48小时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办理登机(车、船)手续。入琼关口提供一次落地检,采样后放行,居家(大学生居学校隔离室)等待结果。
4.学生放假及返校管理规定以学生处具体通知为准。教职工返校前将“两码”(健康码、行程码)情况发至人事处汇总(陵水封控、管控区暂不返校,陵水其他区域返回凭返校前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核酸阴性报告返校,省内其他区域凭正常“两码”返校),经审核后返校。
5.因目前省里疫情防控政策变动频繁,返岛前请再咨询省政府服务热线12345确认,离岛人员原则上返岛后暂不返校,等待学校通知。
6.学校将根据实时更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发布最新通知,请及时关注并做好安排。
各学院(部)、各部门加强对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及时掌握全体师生健康情况和行程动态;师生离校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身体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到指定医院就诊并报告学校。全体师生要切实履行防疫个人责任,认真落实《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要求,严格按照《太阳集团tyc539关于扎实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实时关注学校最新疫情防控通知,积极配合学校、属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责任部门:各学院(部)、各部门)
(三)加强校门管理和校园安保工作。保卫处、后勤处切实加强门岗及师生宿舍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执行“三码一测一戴”制度,校外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校内人员需凭证进入。要重点针对校内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加强巡逻频次,发现可疑人员和隐患要及时排查、监控和必要处置,及时清除不安全因素。(责任部门:保卫处、后勤处)
(四)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各学院(部)、各部门负责人要向部门全体人员强调在假期出门前关闭居住场所的电源(例如热水器、饮水机等电源开关);要结合本通知要求,制定安全工作具体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对不落实责任制而造成的重大案件、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将严肃追究领导责任(责任部门:各学院(部)、各部门)。
(五)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加强学生分类健康监测。学生处要高度重视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学生小长假管理办法。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温馨提醒并要求每一位家长“五一”假期务必履行对学生非在校期间的安全监护责任,对学生外出一定要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组织各学院召开学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深入开展防疫、防火、防盗、防溺水、交通安全等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坚持常态化学生健康情况监测工作,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出行去向,做到岛内岛外出行人数、留校人数、离校行程轨迹等健康管理信息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安全教育台账和留校学生管理台账,做好留校学生人文关怀及服务工作。(责任部门:学生处)
(六)做好留校师生假期服务工作,切实关心关爱防疫一线人员。重点落实校园服务供给,开放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和体育场馆等,做好物资储备,保持校园清洁卫生,充分保障留校师生学习、工作和生活需求。妥善解决师生员工实际困难,做好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和关心关爱,强化心理支持与援助(责任部门:后勤处、人事处、学生处、图书馆)。
(七)严格落实值班及信息报送制度。各学院(部)、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按照“即报即发、核实续报”的要求,一旦发生安全稳定事故,立即电话初报基本情况,核实后及时书面续报,对出现瞒报、漏报、迟报等情况的,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问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保卫处要指定专人校内值班,加强巡查,确保发现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责任部门:各学院(部)、各部门)
(八)假期值班表
24小时值班电话/保卫处值班电话: 65327110
附件:太阳集团tyc5392022年“五一”节前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xls
太阳集团tyc539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