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党政办
- 时间:2021-12-31
- 来源:党政办
各学院(部)、各部门:
2022年“元旦”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领导关于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琼教安〔2021〕146号)文件要求,确保岁末年初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人身安全,现就有关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守住安全底线,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压实责任、强化各项措施,稳步推进校园风险隐患整治,确保学校安全防范防御能力不断提升。持续加大师生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持续开展游泳、交通安全教育和应急综合演练。(责任部门:党政办、保卫处、学生处;配合部门:各学院)
二、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加快推进校园安全防范建设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门卫值守、入校检查登记、内部巡查等制度。开展学生安全和法治教育专项行动等各项部署要求,积极争取公安、应急等部门的支持,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责任部门:保卫处、学生处;配合部门:各学院(部)、各部门)
三、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狠抓整改落实
要深刻总结、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反思、举一反三,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突出防范学生溺水、及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堂食品(燃气)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校舍安全、教学设施设备安全等重点领域,强化风险识别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在寒假放假前,集中力量在教室、食堂、宿舍、教工生活区等重点部位开展拉网式检查,对管制刀具、易爆物品等危险物品集中收缴,对占压燃气管道、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及乱充电区域、实验室过期化学品、校内游泳池等挨个检查,建立风险台账,逐个销号,将一切危险源挡在校园外。(责任部门:保卫处、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配合部门:各学院)
四、广泛开展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通过主题班会、校园广播、宣传栏、安全讲座、法治专题课、官微等形式,围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防食物中毒、防踩踏、防盗、防诈骗、防意外伤害及心理健康安全等,有针对性地持续开展安全和法治教育。通过微信群、校讯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途径,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发送节假日安全提醒,提醒家长要落实好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家庭教育,多关注学生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责任部门:学生处;配合部门:各学院)
五、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节假日期间坚持应急值守工作,保卫处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联系畅通、政令畅通。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保卫处值班电话: 65327110。
六、报送2021年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和2022年工作计划
保卫处、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分别就部门职责认真总结本部门2021年安全工作,并对2022年安全工作提出工作计划,请于2022年1月7日前上报党政办秘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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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