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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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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工会、各位代表:
太阳集团第一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一届四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将于2017年3月下旬召开。为使教代会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政议政,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院第一届四次教代会“教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一)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 恒
副组长:符 勇 陈立丽 冯万红
成 员:潘淑惠 潘高子 林昭华 陈柳茜
(二)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潘高子
副主任:潘淑惠
成 员:林昭华 周 丽 陈柳茜 陈铮钰 康 莹 张洪源 张敦伟
(三)办公室下设机构:
1.秘书组:负责人潘淑惠,负责提供会议材料及会务的安排。董事会领导致辞和校长工作报告、黄恒书记讲话;
2.宣传组:负责人潘淑惠,负责会议宣传报道;
3.资格审查组:负责人陈柳茜,负责教代会代表的资格审查;
4.提案组:负责人林昭华,负责代表提案的征集与整理。
二、提案征集事宜:
根据学校“教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面向全体代表征集教代会提案,
1、提案征集时间:2017年3月3日-3月10日
2、提案征集要求
(一)请各分工会按《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把《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代表,组织代表认真学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相关法规,明确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代表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对调动广大教职工为学校工作献计献策,促进学校发展有重要意义。
(二)教代会代表应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在拟定提案前应深入了解院情民意,集思广益。提案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广大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注意前瞻性与现实性的结合。
(三)提案的格式要求一事一案。每项提案须有1名代表为提案人,1—2名代表为附议人(如部门只有1名代表,无需附议人)。每项提案应包括案由、提案内容和具体建议三部分:案由力求简要;提案内容要求清楚明确;具体建议应具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措施妥善得力,
(四)提案人在撰写提案时,需用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规范书写,不得用铅笔书写。
3、提案内容要求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贯彻上级有关规定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3)有关增强教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方案;
4)有关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思想政治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5)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大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4、提案递交要求
各分工会对所辖部门代表的提案进行收集和初审后,于3月13日前,集中统一递交到本届教代会提案组(设在教学科研处)。提案征集结束后,教代会提案组将各代表提交的提案登记、分类、整理、审查,提出是否立案的建议。
附件:1.太阳集团tyc539第一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征集表.xls
太阳集团tyc539“教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3日